认清金银币中的假币以防上当受骗经济受损


名粤轩收藏网 2015-12-30 10:51:05 浏览量:60
        近来金银币收购市场制假现象泛滥,这些制假行为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贵金属纪念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权威形象。以下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的假冒金银币,由此让广大金银币收购投资者以防上当受骗,经济受损。
        经调查得知目前市场上用伪劣手法欺瞒集藏投资者有4种手法。一些不法的收藏品生产和销售者均为外地企业,大多选择在沪上的书店、剧院等文化事业场所临时租赁场地,或通过电话订购,产品销售多为开具外地企业的销售发票,并且产品的销售价格高昂,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手法一:虚假表示产品升值前景。广告多以“走俏、轰动、火暴”等不实之词形容产品销售情况,宣称“收藏前景无限、(价值)短期内必将一路飙涨”等内容,毫无依据地承诺或判断产品升值前景,但是却避而不谈付出昂贵价格购买产品的风险。
        手法二:使用他人名义涉嫌违法或侵权。广告中有多处违禁使用“外交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邮政总局”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还有多处涉及“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等单位或组织的名义,也未经同意或授权,并且表述内容与事实不尽相符,存在误导的嫌疑。
        手法三:虚构事实抬高产品身价。例如《清明上河图》(书画长卷复制品)号称以故宫博物院所藏真迹为底本,由国家图书馆和首都图书馆永久收藏;《世纪伟人金钻怀表》号称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出具《国礼证书》。这些内容实际上子虚乌有。
        手法四:偷换概念混淆产品实质。例如《毛泽东彩色金银币》、《齐白石国粹生肖币》、《2007猪年贺岁币》等产品,实际上只是纪念章,却以“币”自居。其实只要符合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邮政部门审批核准,均可制作和销售此类纪念品,但一些广告中却冠以“国家权威部门破例、破格、特批”等用语,借此凸显纪念品的唯一性,误导广告受众。
  个别媒体刊登推销金银币的广告中含有大量虚假信息,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誉和形象,也误导了消费者,使之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针对目前金银币收购市场假币泛滥的现象,要提醒集藏投资者的是除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银币以处,学习贵金属纪念币的相关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以使自己对贵金属纪念币的真伪辨别能力更强,谨防上当受骗,从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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